浙江省永康市教育局購買我公司產品
1.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、政策和有關法律、法規,并進行監督、檢查。
2.研究制定全市
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;提出 教育改革和發展重點、速度、步驟和結構調整的意見,組織指導、協調、教育規劃、計劃的實施。
3.統籌管理全市的幼兒教育、基礎教育、職業教育、成人教育;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;組織和指導全市教學研究工作。
4.統籌管理市府劃撥的教育經費,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、教育撥款、教育基建投資,中小學收費的政策、實施意見。
5.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。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;依據上級有關規定提出學校定編意見;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;制訂教師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;根據有關規定負責本系統監察、人事、勞動工作;負責全市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調配。
6.按照干部管理權限,負責全市學校、
直屬單位領導干部的任用、選拔、培養;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。
7.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、學籍管理及招生考試工作;指導、組織全市成人自學考試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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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指導全市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品德教育工作、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、普通話推廣、教育信息化等工作。
9.管理、監督學校、直屬單位基建、財務工作;組織、指導教育信息統計工作、教育經費收支審計工作、學校勤工儉學工作;指導本系統社團組織工作。
10.承辦市委、市府交辦的其他事項